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特别是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、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大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,推进文化强市建设,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紧紧围绕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,以深化改革为动力,以科技进步为手段,通过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,科学规划,合理布局,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大企业、大集团带动战略,着力加快文化产业园区、基地建设,积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新业态,促进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发展,使我市文化产业总体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。
二、发展目标
打造拥有比较优势的文化产业集群,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、企业集团,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业品牌,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,形成地域特色鲜明、产业优势明显、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,到2025年,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上升,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。
三、主要任务
(一)培育产业市场主体。着力培育30家以上重点文化企业,并力促和帮助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。运用市场机制,以资本为纽带,实行联合、重组,重点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。大力发展各类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成长型文化企业,特别是发展一批创意文化企业。
(二)实施项目带动战略。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,整合文化资源,形成发展优势,带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,延伸文化产业链。强化政策扶持,选择一批起点高、前景好、具备实施条件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。
(三)加快产业园区建设。利用文化产业园区集聚资金、资源、人才的优势,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,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化、集群化发展。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,突出特色,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。一方面,做大做强现有的文化产业园区;另一方面,扶持新的园区立项、建设、发展,包括仙女湖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集聚区。
(四)实施产业数字化战略。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,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。重点发展创意设计、文化软件、动漫游戏、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、数字出版、影视演艺、文化旅游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、高端印刷、高端工艺美术等文化创意产业领域。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,推进5G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VR/AR、区块链等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深度运用。
(五)发展重点文化产业
——文化旅游业。依托新余市文化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优势,构建“一核·三集群·多支点”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。“一核”即新余市文化旅游产业主城核心区。坚持“城市即旅游目的地”理念,加大中心城区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力度,集聚非遗、民俗、演艺、美食等多元要素与业态,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新余市文旅融合发展核心区,全力推进赣西民俗风情街、老上海风情街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,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,引领文化繁荣,支撑经济发展。“三集群”,即建设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、分宜夏布文化旅游、罗坊红色文化旅游等3个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集群。“多支点”,即中国洞都景区、凯光新天地旅游度假区、博讯应急消防科技馆、百丈峰森林公园、分宜电厂螺蛳小镇、宽心小镇、下保景区、凤凰山矿冶遗址公园、介桥古村、新钢工业旅游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”,高新区工业旅游“有锂走遍天下”等多个特色文化旅游融合支点。
——文化用品制造业。大力发展LED舞台灯光照明、高端数字视听电子产品、照像器材设备、安防监控设备等文化产品制造业,不断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;积极培育工艺木雕、激光硒鼓喷墨打印、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等成长型产业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形成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。
——印刷复制业。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兼并、收购、联合、重组等方式,提升印刷业规模化、集团化、集约化程度。支持联合组建年产值达5亿元的印刷企业集团,并争取早日上市。引导中小印刷企业向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方向发展,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产业群体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,鼓励企业建立印刷品设计(创意)中心,提升研发设计能力,发展快速、高效、个性化印刷。
——创意设计业。依托我市工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特点,着力在工业设计、动漫网游和广告业等方面进行突破和提升,加快构筑纺织品设计、动漫设计、工程设计、包装设计、旅游纪念品设计、建筑设计等六大公共设计创意产业平台,并形成相关创意服务产业链。争取创建省级工业设计基地、省级创意设计城市。
——工艺美术业。重点扶持10家以上发展潜力大、市场前景好、体现新余特色的工艺美术企业,加强与相关产业的衔接,完善行业功能,促进行业整体升级。推进现代先进技术与传统工艺的结合,围绕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、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、夏布技艺制造、地毯挂毯制造等特色门类,加强政策引导,坚持走产业化、精品化道路。
——文化会展业。加强文化会展场馆设施建设,提升软硬条件,培育品牌文化会展,积极承办全国性重大会议、展览和赛事,继续举办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节、中国(新余)傅抱石文化艺术节、江西国际麻纺博览会、仙女湖国际马拉松赛、分宜电厂螺蛳节、新余工艺美术作品大赛等会展活动,带动城市餐饮、住宿、交通、购物、广告、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,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,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,并将其作为评估各地发展水平、衡量各地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。建立党委领导、政府部门参与的文化产业领导小组,研究、协调、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(二)加大运行调度
健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,完善“每季一通报、半年一总结”的调度督导工作制度。加强产业运行中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的调研分析,深入分析企业融资、用工、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对文化企业生产的影响,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。积极探索建立政银企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。统计部门继续做好文化产业每季度通报制度,健全统计指标体系,及时跟踪监测和分析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。
(三)强化政策措施
1. 金融支持。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基金、政府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等。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,提高对文化企业的贷款比重。支持商业银行创新文化创意产业信贷服务。继续扩大“财园信贷通”在文化企业的服务范围,撬动银行贷款,帮助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难问题。支持优势文化企业在主板、科创板、创业板、北交所、新三板等境内外上市融资。破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,支持省里“文企贷”业务发展,每年新增“文企贷”风险补偿金100万元;加大对“文企贷”政策的宣传力度,用足用好省里“文企贷”风险补偿金,力争更多的文化企业入库“文企贷”。
2. 财政支持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统筹效应。每年从市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资金,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。由企业(园区)向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资金补助申请,领导小组根据建设规模及发挥效益等综合情况给予相应补助。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。
(1)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业态。引导工业企业将创意设计环节分离,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设计企业,经审核认定为分离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,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奖励。对新纳入“三上”文化企业且列入《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》的,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。鼓励本市传统印刷企业转营数字印刷,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,按项目内用于购置设备直接投资额的3%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,单个企业的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。
(2)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。支持本市富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、民间艺术、历史文化等产业化开发项目,经审核认定,酌情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至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3)支持原创文化创意项目研发。对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内具有发展前景和导向意义、自主创新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文化创意项目,经认定的,按项目创新程度、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审条件,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资助。
(4)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(基地)建设。对投资500万元以上 、经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(基地、集聚区、孵化器)、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项目,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%给予一次性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对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、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、文化出口基地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文化企业,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5)扶持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。对投资200万元以上、年免费开放日在300天以上的民办博物馆、展览馆、艺术馆、美术馆、纪念馆等,经审核认定后,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
各县(区)要安排一定的资金,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,与市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,用于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。
3. 人才支持。大力引进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意人才。对来我市创办文化企业的人才(团队),经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标准,给予100-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,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县(区)财政按4:6比例负担;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项目场所(使用权前三年免租),由落户园区解决。
实施中青年文化后备人才培养计划,每年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到国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知名企业等单位脱产研修。建立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,为工作室提供集中的办公场所和一定的经费支持,打造文化展示窗口和文化人才培养基地。支持重点文化产业人才举办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会,积极举办文化行业大赛,发现培养一批“金牌”文化人才。
开展夏布绣、夏布制作技艺、版画、采茶戏等本土特色文化人才评价,对为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土特色文化专业技术人才,开辟职称评定“绿色通道”。将优秀文化人才纳入全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范围。
(四)优化发展环境
创新帮扶理念,全力帮扶文化企业发展,建立帮扶工作机制,着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人才、资金、产业配套等瓶颈问题。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鼓励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优化股权结构,帮助企业推广产品应用。引导企业加入产业联盟,推动企业协同创新、共同发展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将支持企业发展列入重点工作,在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上向文化企业倾斜,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。
(五)实施精准招商
把“推动产业聚集,打造主导产业链”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,重点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承接产业转移,着力引进一批创意设计新、科技含量高、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、好项目。积极推行代理招商、委托商(协)会、产业联盟招商、聘请产业顾问招商、以商招商等多种模式,推进产业集聚,降低招商引资成本,提高招商引资综合效益。
(六)实行绩效考评
以每年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高质量考核目标任务为基数,配套出台绩效考评措施,对文化产业实行年度考核和目标考核,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文化产业工作综合评价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。凡当年综合考核完成目标任务且在全省排位前移的,给予通报表扬。凡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,对县(区)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,2025年前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,给予奖励。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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